法治在线丨北京41岁独身女子病逝,叔姑舅姨9人争遗产,房产为何收归国家?案例释法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法官 张弢:根据前案判决的原则,他之前所获得的130万元的遗产已经和他照顾葛老先生的时间、强度、频率相当,最后法院没有支持他再次要求继承300万元的诉讼请求。
这300万元遗产目前由徐汇区民政局管理,经法定程序后,将依法收归国有。
法官释法
扶养较多的人可分适当遗产
从上述两个案例可以看出,不管是北京的赵女士,还是上海的葛老伯,都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有立遗嘱把财产留给他人,因此在他们去世后,法院最后的判决都是把部分遗产判给了生前对他们尽了一定扶养义务的旁系亲属,但主要的财产比如价值高昂的房产都判决收归国家所有,那这样判决的依据是什么呢?来听法官释法。
法官讲,上述两起案件中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比如北京赵女士的叔姑舅姨,上海葛老伯的堂弟夫妇,虽然他们不是法定继承人,但都能分得一定数额的遗产,主要是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 杜春龙:由于赵女士生前是独自居住,并没有与其中一名亲属共同居住在一起,所以根据扶养的程度来看,并没有达到完全意义上的依靠某一名亲属生活的程度,所以将遗产中的相对较少的部分,如银行存款及保险权益由赵女士的亲属来继承,而赵女士的房屋则收归国家用于公益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