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婚骗行为!最高法公布第二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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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婚骗行为!最高法公布第二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中国网2月28日讯(记者 张艳玲)最高人民法院28日发布第二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包括短期内多次“闪婚”并收取高额彩礼引发离婚纠纷案、借婚姻索取财物引发婚约财产纠纷案、婚介机构以保证“闪婚”为名收取高额服务费引发合同纠纷案、因彩礼给付方隐瞒身患重大疾病导致未办理结婚登记引发婚约财产纠纷案。

本次案例体现出人民法院加大力度打击婚骗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规制婚介机构借虚假宣传收取高额服务费用,立足婚姻家庭生活实际,准确适用彩礼返还规则。

严厉打击婚骗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与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均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实践中,对于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认定存在难点。另外,区分借婚姻索取财物与恋爱中的赠与行为,应结合双方具体行为予以认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恋爱期间双方互有付出,感情破裂后,一方不能仅以未实现缔结婚姻目的为由主张另一方借婚姻索取财物。

案例一,赵某(男)与孙某已办理结婚登记并给付彩礼8.6万元,后赵某提起离婚诉讼,以孙某将婚姻作为获取财物的手段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孙某返还全部彩礼。该案中,赵某与孙某就是否共同居住、感情状况等存在较大争议。赵某向法庭提出,孙某在近四年中还身涉两起其他离婚诉讼。人民法院调查后发现,孙某不仅在较短时间内多次“闪婚”、均接收较高数额彩礼、婚姻存续时间均较短,更重要的是,历次离婚诉讼中男方对于婚后双方无夫妻之实、孙某回娘家居住的共同生活状态等描述基本一致,结合孙某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对维系婚姻作出相应努力,人民法院据此认定孙某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判令解除婚姻关系,孙某返还全部彩礼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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