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全国第四!青岛市优化消费环境,助力提振消费
深化“服务型执法”改革。制定全国首个《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工作规范》地方标准,扩大免罚事项范围,颁布实施《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新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新增14条不罚事项清单,进一步提升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制度覆盖面,开展自贸区执法“观察期”试点。服务型执法模式写入国务院文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服务型执法指导意见,面向全国推广青岛做法。
聚焦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创新推出“市场监管放心码”。融合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对线上线下6.63万家餐饮单位赋码公示信用信息,手机扫一扫就能了解商户的基本信息、良好信息、警示信息和信用状况,并设置“直通老板”“我要投诉”等功能,以信用倒逼业户规范经营。“放心码”推广以来,餐饮消费投诉量同比下降28.19%。
打造质量发展高地。在全国率先开展《青岛市品牌建设促进条例》地方立法,构建起以“青岛优品”工程为引领,“中国精品”“好品山东”贯通衔接的品牌发展矩阵,新增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45家,居全省首位。青岛市连续7次获省质量评议最高等次。聚焦现代服务、生物医药、纺织服装、食品饮料、装备制造、金属及高分子材料等各区市的优势产业链,开展10期“壮链强企”活动,共计700余家企业及机构参与。
推动产业提档升级。获批国家首批“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参与制定国家标准576项,内贸流通、高铁智能制造等项目成为国家标准化示范标杆。建成青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城市,培育认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290家,有效发明专利量、PCT国际专利申请量、有效商标注册量等均居全省首位。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开展农贸市场“攻坚克难”行动,打造43处“优秀规范化农贸市场”。持续深化益小微系列行动,协调市委、市政府26部门制定《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意见》,与开放大学和职业院校联合建立“个体工商户发展学院”,全市共认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1334户。通过调研、海选、多渠道融合传播,挖掘出“闪光小店”1243户,打造多领域“闪光小店”四下基层联系点,联合媒体进行优秀案例宣传,着力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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