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男子母亲:有亲密接触无实质性行为,恋爱前女子疑多次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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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强奸案男子母亲:有亲密接触无实质性行为,恋爱前女子疑多次相亲

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3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5日下午,彩礼纠纷案二审也将在该法院开庭审理。

3月25日早晨,该案被告人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该案刑事二审开庭,她以公民辩护人的身份参加庭审,她希望二审能给儿子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男子涉嫌强奸罪一审被判3年当庭上诉

2025年3月23日,郑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2017年在阳高县城里买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买房和装修共计花费40万元,“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儿子的名字,这是为儿子准备的婚房。”2023年1月30日,阳高县一家婚介所介绍其27岁的儿子席某某与24岁的女孩吴某某认识,开始恋爱。二人相恋后感情甜蜜,3个月后吴某某提出希望在席某某的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席某某随即与郑女士商量,“我建议他们两人如果相处得好,可以在结婚后一年加上名字。”

2023年5月1日,男方举办订婚宴,双方签订《订婚收彩礼协议》,当天男方先给女孩10万元彩礼和一枚7.2克的金戒指,承诺结婚一年后,在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孩名字。5月2日,女方举办回门宴,当天下午二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控告男方强暴。随后,女方母亲找席某某谈话并录音,要求必须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并补上剩余的8.8万元彩礼。

2023年5月2日,吴某某报案称被席某某强暴,男方家属称因为房产证上未加女方名字才报案,女方对此予以否认。5月4日,在女方要求下,郑女士当着办案民警的面写下保证书,答应次日12时前在房产证上加名字。5月5日,席某某涉嫌强奸,被阳高县警方带走立案调查。郑女士称,5月4日晚上儿子还在上班,5日儿子被带走前,双方在阳高县民政局准备领证后立即去办理房产证加名字的手续,但未办理成功,“当时我们在等我女儿从外地往回赶,送房产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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