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男子母亲:有亲密接触无实质性行为,恋爱前女子疑多次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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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强奸案男子母亲:有亲密接触无实质性行为,恋爱前女子疑多次相亲

事发婚房

2023年6月27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席某某犯强奸罪,向阳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24日,这起备受关注的“订婚强奸案”一审在阳高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2月25日,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其当庭上诉。

女子与被告人恋爱前疑有多次相亲经历

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郑女士对该案部分认定情况存疑。她出具的刑事上诉书提到,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席某某)强行与女方(吴某某)发生性关系”与客观证据不符。她表示,席某某称二人有亲密接触,但无实质性性行为。

上诉书披露,2023年5月4日,警方在阳高县人民医院医生协助下对女方提取其阴道及内裤上的分泌物,女方称内裤“没有清洗过”。5月6日,女方在警方的带领下到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医院诊疗手册显示“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5月19日,大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部分内容显示“送检的女方内裤、阴道擦拭物、卫生纸上可疑斑迹中均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

该案引发关注后,2024年1月31日,女方将10万元彩礼和戒指退还至婚介所。当天,婚介所工作人员通知郑某某取回上述财物,但其拒绝领取,仍坚持提起诉讼。

保证书

郑女士称,3月25日,彩礼纠纷案二审会在“订婚强奸案”二审之后开庭审理。她提到,通过彩礼纠纷案调取的《阳高某婚介服务部登记表》载明:吴某某与席某某认识之前,吴某某疑似有两次相亲经历,“我看到登记表上把之前两次的相亲经历划掉了,其中一次疑似在2022年7月14日,吴某某相亲成功,同月21日失败。”郑女士出具的《阳高某婚介服务部登记表》复印件证实了前述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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