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延长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可贷款年龄,五类特定群体可上浮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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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延长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可贷款年龄,五类特定群体可上浮贷款额度

澎湃新闻记者 蒋立冬 AI创意

3月31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十四项公积金惠民新举措,包括延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时限;将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纳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支持范围;延长借款申请人可贷款年龄,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支持特定群体上浮贷款额度;支持“房票”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举措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城市更新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四项举措分为住房公积金提取八项新举措和贷款六项新举措。在提取方面,扩大购买自住住房提取范围。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至购房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举措指出,父母和子女提取时,需提供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购房人的岳父母或公婆不在提取范围内。

延长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时限。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5个自然年度内,每年可提取1次。

延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时限。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结清提取时限延长为“贷款全部还清之日起2年”。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举例解释,小金购买自住住房,在商业银行申请了一笔住房贷款,于2023年8月30日结清贷款,则小金及其配偶可在2025年8月29日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该笔贷款本息总和(扣除该笔贷款已冲还贷和已提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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