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锐财经)
三是关于网络交易合规数据的利用和管理。明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将网络交易合规数据依法用于监管执法和大数据综合分析应用;可以要求平台经营者更正、补充数据;依法保障数据安全并对履职中知悉的数据保密。
“《办法》立足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构建数据驱动、协同高效的合规监管机制,对于完善网络交易法治体系、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护航数字经济行稳致远,推动网络交易合规数据监管迈向数字化、智能化、法治化新阶段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何波告诉记者。
多维创新亮点突出
“《办法》以多维创新亮点彰显网络交易监管智慧。”何波介绍,《办法》既落实有关法律要求,又立足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特征作出制度创新设计,特色鲜明、亮点突出。
创新建立“平台报送+政府监管+社会共治”的治理机制。《办法》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实时报送交易数据、合规记录及风险预警信息,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动态监测与智能分析,推动监管关口前移。“这一举措不仅有利于填补网络交易合规领域数据监管制度空白,更能以技术化手段破解监管滞后性难题,实现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的提前防范。”何波说。
针对网络交易领域数据体量大、参与主体多、场景复杂等特征,《办法》首次界定了“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概念范围。同时,《办法》还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范围,包括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