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锐财经)
对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办法》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未依法报送网络交易经营者身份信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未依法报送违法行为线索数据、行政执法协查数据、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交易数据的,依照《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办法》强调网络交易数据报送、处理和管理活动应当保守商业秘密、保护个人隐私,不得干扰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周辉说,《办法》的实施将为平台经营者提供更加清晰的指引,引导平台经营者更好落实主体责任。
“管得住”又“放得开”
《办法》充分调动其他主体的积极性,鼓励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等参与网络市场治理,凝聚多方合力。
一方面,优化政务服务。《办法》明确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开展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标准化工作,明确支持市场监管部门探索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和授权运营,明确市场监管总局利用自身汇集的政务数据,助力平台经营者开展平台内经营者身份核实、许可信息验证、信用体系建设和平台内治理等工作。
另一方面,倡导协作共治。周辉介绍,《办法》鼓励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等参与网络市场治理,推动网络交易合规数据合法、安全、有效利用;鼓励平台间共享违法行为线索数据,推动对网络交易经营者违法行为实施跨平台协同治理,并鼓励其他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等参与网络市场治理。
“《办法》并非简单增设准入门槛,而是通过合规数据共享的机制做法,推动监管部门、网络交易平台、商家及消费者多方协同治理。”何波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