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赡养老人起纠纷 司法所巧调解 四兄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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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赡养老人起纠纷 司法所巧调解 四兄妹握手言和

在家庭关系中,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然而,现实里却常因各种复杂因素产生矛盾纠纷。近日,龙井市开山屯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老人赡养纠纷,在情与法之间找到平衡点,维护了老人的权益,也化解了家庭矛盾。

该纠纷发生在开山屯镇某村。金老太太(化名)年事已高,养育了4个子女。多年前,老伴离世后,金老太太患病,无法根治,日常治疗与护理费用不菲,很快便花光了她的积蓄。起初,4个子女商定轮流照顾母亲,看病费用也轮流承担,一家人过得比较平静。

当轮到老三承担赡养费时,老三以各种理由,拒绝负担母亲的医疗费用,老四多次与老三沟通协商,均无结果。无奈,老四来到开山屯镇司法所寻求帮助,希望能通过法律和调解的力量,让母亲得到应有的赡养。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接到调解申请后,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他们详细了解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分别与金老太太的4个子女进行沟通交流,耐心倾听每个人的想法和诉求,同时也去村部侧面了解家庭情况。在与老三的交谈中,工作人员发现其拒绝支付赡养费并非毫无缘由,而是老三在家庭事务中存在一些心结和误解,导致其对赡养责任产生抵触情绪。

针对这一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情、理、法三个层面入手,对老三进行劝解。工作人员先是从亲情角度出发,引导老三回忆母亲含辛茹苦养育他们的点点滴滴,唤起他内心深处的感恩之情;随后,从道德层面,向他阐述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为人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老三,拒绝赡养老人不仅违背道德,更是违法行为,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最终解开了多年以来老三家庭与老人和兄妹之间的矛盾且达成一致意见:老三补齐之前拒绝支付的医药费4000元。日后的医疗费用不再采用轮流承担的方式,而是由四家每次共同分担。每次支付费用后,保留医院所有付款收据作为凭证,以便随时核对费用明细,保证费用支出清晰透明。四兄妹对这一调解结果均表示同意。(龙井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责任编辑: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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