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丨微短剧盛行“拿来主义”,版权保护迫在眉睫
据编剧白晓(化名)透露,现在某些平台的IP库,制作公司多次选中剧本或者小说来做微短剧,作者就可多次获得收入,“以前写长剧,可不敢想还有这种‘一鸡多吃’的好事。”白晓介绍,大多数时候,长剧剧本的版权被甲方买断,无论剧本IP后续开发成游戏、小说、电影,还是其他翻拍,收益跟编剧已经无关了。
所谓“剧本(IP)共享”看似利好制作方、创作者、观众的三赢局面,但隐藏的问题可能有二:
一,既然“一本多拍”很常见,那哪些是抄袭侵权行为,哪些是行业默许的商业操作,从整个市场的角度来说,就更难界定了。
二,短时间内的“一本多拍”是在快速榨干一个IP的生命力。也许从短剧角度来说,本来就没有一个IP能隽永长存,但这种一窝蜂的创制作状态,也在迅速消耗观众对某类题材的耐心和兴趣,对短剧剧本端创作长远来说,并非好事。
另外,某头部微短剧制作公司的工作人员吴明(化名)向笔者透露,更难维权的剧本侵权行为来自海外市场,他们公司的爆款短剧多次遭遇同行“像素级复刻”,但剧本翻译成了英文版,找外国演员演出,在海外平台上线,导致维权成本和维权难度更高,“有时候(维权)实在划不来”。
“蹭热度”和“擦版权的边”
蹭长剧爆款的现象,在微短剧领域也屡见不鲜。许多微短剧为了快速吸引观众眼球,不惜抄袭长剧作品的创意、情节,甚至台词。
有观众发现,某部微短剧与一部热门长剧在剧情设定和人物关系上几乎如出一辙,只是将场景和角色名字进行了简单替换。还有一些微短剧通过蹭长剧爆款的热度来吸引流量,比如在剧名中使用与热门长剧相似的词汇,或者在宣传中故意误导观众,让他们误以为两者之间存在某种关联,点进去观看,又大失所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