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漏犯、监督减刑、追赃挽损 检察官守卫监狱“高墙”下的公平正义-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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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漏犯、监督减刑、追赃挽损 检察官守卫监狱“高墙”下的公平正义-中国网

中国网7月11日讯(记者 彭瑶)团河地区检察院(以下简称“团河院”)是北京市检察院的派出院,目前主要负责北京市监狱等5所监管单位的监狱检察工作,以及秦城监狱、燕城监狱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出庭等相关工作。

第六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期间,记者走进北京市监狱,了解这里的派驻检察官立足刑事执行监督职能,维护首都监管安全稳定的具体实践与进展成效。

北京市团河地区人民检察院介绍驻北京市监狱检察工作情况。中国网记者 彭瑶 摄

“现案办理+原案回溯监督”追查漏犯

北京市监狱监舍和家属接待区域内,均设置了监狱、检察和法院的信箱,用于接收罪犯及其亲属的举报、诉求与意见。2024年6月,一封举报信引起了团河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团河院”)驻监检察官的注意。

罪犯何某某因组织卖淫罪被判5年6个月,他在举报信中称,自己是替人“顶包”的“小弟”,外面的“大哥”李某某才是犯罪的背后组织者。经初步了解,22岁的何某某初中肄业,没有固定生活经济来源。考虑到犯罪过程中所需的资金与社会资源,判断罪犯反映线索属实的可能性很大。

由于该团伙反侦查意识较强、电子数据难以恢复,何某某反映的3名漏犯身份信息难以确定,除其口供外没有其他证据支持。办案人员经过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请求相关单位协查、重新细致比对案卷材料与口供,调取涉案嫌疑人近3年上千条交易记录,逐步明晰了这起罪案的上下游资金链条。在立案监督线索依法移转、相关检察院补充侦查后,2025年1月,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

“刑罚执行处于刑事诉讼的‘末端’,天然具有全环节反向审视的区位优势,坚持‘现案办理与原案回溯监督’理念,在检察一体化中大有作为。”团河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剑表示。

团河院驻北京市监狱检察室墙上的锦旗。中国网记者 彭瑶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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