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通报处理25起校外培训机构
16.亳州市灵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某,未取得办学许可,在谯城区希夷大道与青龙街交叉口东北40米处擅自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亳州市谯城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退还相关费用,并将该场所列入“回头看”名单,重点进行巡查。
17.谯城区学易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尤某,未取得办学许可,在谯城区魏武大道与文帝街交会处西南角202室,擅自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亳州市谯城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退还相关费用,并将该场所列入“回头看”名单,重点进行巡查。
18.谯城区居民王某和李某
未取得办学许可,在谯城区薛阁路1巷7号擅自违规组织和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亳州市谯城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退还相关费用,并将该场所列入“回头看”名单,重点进行巡查。
19.谯城区居民夏某
未取得办学许可,在谯城区杉杉国际城4栋一单元2004室擅自违规组织和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亳州市谯城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退还相关费用,并将该场所列入“回头看”名单,重点进行巡查。
20.谯城区居民裴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