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单车围城”乱象 《薛城区共享(电)单车管理办法》于8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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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单车围城”乱象 《薛城区共享(电)单车管理办法》于8月1日正式施行

大众网记者 李可欣 计晓杰 枣庄报道

共享(电)单车作为便捷的出行方式,在满足市民短距离出行需求、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车辆乱停乱放、投放过量、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城市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

7月30日,大众网记者在薛城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薛城区共享(电)单车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得知,8月1日起,该区将正式施行《薛城区共享(电)单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共享(电)单车行业发展,保障市民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杨明铭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杨明铭介绍说,《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由区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7月31日。

《办法》的适用范围与总量控制

《办法》适用于薛城区城区(含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共享(电)单车的投入、经营、服务、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此处共享(电)单车,是指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由运营企业投放,向承租人提供分时租赁服务的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

为了避免车辆过度投放,《办法》明确实行规模总量控制,要求投放量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共出行需求等相匹配。

管理职责分工

《办法》遵循“规范有序、服务为本、企业主责、多方共治”的原则,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考核运营管理情况、合理布局停放区域、查处违法停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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