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1.76亿的办公楼“未批先建”,市民质疑应罚10%,为啥只罚50万?
同月,本溪市公安局出具了关于该局业务技术用房未批先建的情况说明,其中称,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是该市重点建设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受疫情影响,为确保工期该项目提前开工建设,项目已于2020年11月开工,明山区住建局于2022年4月21日对本溪市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2万元人民币。
行政处罚——
公安局因“未批先建”被罚50万元
举报人认为罚款基数适用错误
本溪市住建部门相关函件显示,本溪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于2020年11月10日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后又在2021年6月30日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图片来源:大风新闻
“明山区住建局处罚后,2024年9月,本溪市住建局也对此事立案调查。”赵先生说,今年2月,本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就此事对本溪市公安局进行了处罚。
图片来源:大风新闻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本溪市公安局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应当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最终按工程造价5015283元的10%处罚,处以人民币501528.3元。
赵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本溪市发改委关于对本溪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其中称,该工程投资概算为1.76亿元。
“这个项目已经在几年前完工并完成了竣工结算,目前已经投入使用。这个项目总预算1.76亿,按工程造价的10%计算,最终罚款也应是千万级别,只罚了50万元,我觉得并不合理。”赵先生说。
官方解释——
项目中段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因此只处罚无证期间施工行为
赵先生将关于罚款数额的质疑反映至本溪市住建部门,并希望撤销这份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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