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率26.67%,潍坊如何养老?
这部共七章四十三条的《条例》,为潍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构建了清晰的“四梁八柱”。
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条例》确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市、县政府负责统筹规划,民政部门主管,发改、卫健、医保等部门各司其职,镇街负责组织实施,村居协助落实,层级清晰,权责明确。
设施配建,硬性标准。针对设施短板,《条例》设立了刚性指标:新建城镇居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以解决“碎片化”问题。已建成小区设施不足的,由地方政府补足。同时支持闲置办公用房、学校等改造利用,并对擅自改变设施用途的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
服务供给,多元可及。《条例》要求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平台。构建县、镇街、社区(村)三级服务网络,深化医养结合,鼓励养老机构、物业、家政等社会力量提供助餐、照料、精神慰藉等多样化服务。
扶持保障,长效机制。在资金、产业、人才方面打出“组合拳”:建立与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引导福彩公益金、社会资本等多渠道投入;支持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品牌化发展;通过院校培养、职称评定、薪酬保障等措施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行动:“真金白银”的政策与实践积累
立法源于实践,也为了指导实践。在《条例》出台前,潍坊已在养老服务领域进行了大量探索,并投入了“真金白银”。
在家庭层面,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给予1000-2000元不等建设补助;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定困难老人,政府给予机构补贴;对选择居家或机构养老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人,提供每月最高500元或800元的消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