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龄前儿童要有学籍了!教育部:“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
4.问:《办法》在保障学前儿童信息安全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办法》对学前儿童学籍信息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具有本区域学籍数据的管理与使用权,要建立学籍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国家学前儿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前儿童学籍系统)账号密码管理等。二是严格数据使用,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依法保护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及相关隐私,严格遵守数据使用权限、规则和范围,严防学籍数据泄露和学籍信息滥用。三是明确责任追究,对于泄露或非法使用学前儿童学籍信息的,要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问:《办法》对保障学前儿童学籍管理有何具体规定?
答:《办法》设立“保障措施”一章,对保障学籍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强化学籍管理队伍建设,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学籍管理工作力量,幼儿园应有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学籍管理培训指导,学籍管理人员应先培训后上岗。二是强化技术保障,明确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学前儿童学籍系统的功能设计和用户体验改进,为采集和管理学前儿童学籍数据与及时监督学籍异常情况提供技术保障。三是强化经费投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学籍管理经费投入,支持设施设备更新、学籍管理队伍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