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护航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渔业法 5月1日起施行
问:哪些捕捞行为被严格禁止?后果有多严重?
答:五大严禁行为有:电、毒、炸鱼(含携带相关工具进入渔业水域的行为),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捕捞,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使用禁用的渔具、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捕捞,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渔获物中幼鱼比例超标,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使用“三无”船舶捕捞,没收船舶,最高可处船舶价值两倍罚款。
资源保护与权益保障篇
加强保护渔业资源与渔民权益
问:新渔业法如何保护渔业资源?
答:构建全方位保护体系:划定禁渔区、种质资源保护区;建立种质资源库和保护名录,强化进出口审批;涉渔工程须做渔业影响环评,并建造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渔业资源保护措施;鼓励因地制宜增殖放流,禁止随意放生外来种、杂交种,违者处5万元以下罚款。
问:从业者该如何做好合规准备?
答:查证件(养殖证、捕捞许可证等),及时补办并按规定年审;查设施(淘汰违规渔具,完善尾水处理设备);查台账(补全生产、用药、销售记录);查生态安全(养殖外来物种的,及时备案,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物种逃逸)。
问:新渔业法如何保障渔民合法权益?
答:一是保障养殖空间,编制养殖规划,划定养殖区、限养区;二是保护合法经营权,养殖证、捕捞许可证受法律保护;三是强化安全生产保障,要求企业健全安全制度,渔船配备安全设备;四是给予政策扶持,鼓励绿色养殖、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
温馨提示
群众对违反新渔业法的有关问题,可拨打电话0592-2198110(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举报专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