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医疗、保健食品、房地产等十起民生领域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布
2026年2月,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荟生(海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荟生(海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未经审查的“金芦荟口服液”保健食品广告,且广告中含有“金芦荟口服液让我重回健康……连着喝了三个月的金芦荟口服液后,以前犯一次头疼病,半个月都缓不过来,现在头昏、头痛现象已基本痊愈”“金芦荟改善了我的慢阻肺病、治愈了我多种慢性疾病”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
2025年9月,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西安正大制药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西安正大制药有限公司在微信服务号上发布“平消胶囊”处方药药品广告,违反“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有关规定。当事人还存在将“平消胶囊”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对比、使用数据未标明出处等违法广告行为。
2026年5月,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2.9万元的行政处罚。
九、安徽省阜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正虎堂药业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安徽正虎堂药业有限公司在申请部分“砭贴”“医用退热凝胶”“穴位压力刺激贴”“医用冰垫”等医疗器械产品广告审查过程中,擅自篡改、编造《产品生产备案说明书》内容,向广告审查机关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与生产备案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在“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方面不一致,属于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