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代管父母退休金 应得到老人明确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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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代管父母退休金 应得到老人明确授权

儿子去世后,80岁的路大娘因退休工资卡转给儿媳保管,每次消费都需再三开口要钱,心中倍感为难,又不好意思主动索回。建工街第一社区网格员上门调解,说明法理和情理,最终儿媳归还工资卡,老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主任,我实在不好意思跟儿媳开口,只能请你们帮帮我。”7月24日一大早,家住建工街6号院的路大娘来到建工街第一社区,向社区石主任倾诉了自己的烦心事。路大娘表示,老伴去世后,近些年来她一直与儿子儿媳共同居住生活。今年年初,儿子突发疾病离世,如今只剩她和儿媳同住,孙子在外地上学。老人年事已高,不会使用手机和微信支付,平日只花现金。从前每月都是儿子从她的银行卡中取出一部分退休金交给她花销,如今儿子去世,工资卡由儿媳保管。因为以前自己买过三无保健品,所以儿媳对钱看管的严,导致自己每次有消费需求都得主动再三开口,心里十分别扭,碍于情面又不好意思主动索要银行卡,只能来社区求助。

接到反映后,网格员高丽来到老人家中了解情况,随后展开温情调解。沟通中,网格员依据民法典委婉说明,老人对自己的退休金享有自主支配权,即使以前有消费过失,也不能被剥夺这一权利。经过沟通,儿媳认识到不妥之处,当场答应将卡归还。7月25日,经网格员电话回访,儿媳已将工资卡交还给路大娘。两人也就此事深入沟通,彼此间达成了谅解。

律师说法

山西瀛远律师事务所刘昊婷律师表示,老年人的退休金属于个人合法私有财产,即便交由家人协助保管,老人依然享有完全自主支配的权利,他人不得擅自限制处置。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本案当中,路大娘的退休金属于其个人合法收入,本人依法享有完整所有权。儿媳出于照顾老人的初衷保管银行卡,初衷虽属善意,但在没有取得 老人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实际管控资金支出,变相限制了老人自主支配个人财产的法定权利,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刘律师指出,现实生活里不少老年人会委托家属帮忙打理钱财,但代为管理不等于代为决定。家属应当充分尊重老年人的财产自主权,如确需代管资金,家庭成员之间应当提前充分沟通协商,明确财产代管的边界与规则,在便利老人日常生活的同时,依法保障老年人的财产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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