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陕西分公司因对合作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行为监督不到位等被罚款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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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陕西分公司因对合作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行为监督不到位等被罚款47万元

7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因对合作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行为合规性监督不到位、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罚款47万元。责任人杨某被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马某娅被给予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何某胜被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康某龙被给予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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