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问法】打暑期工受伤算工伤吗?律师:不符合,但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1/2)

举报

举报原因:
东方资讯  >    社会 频道  >  正文

【天眼问法】打暑期工受伤算工伤吗?律师:不符合,但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进入暑期,不少学生利用假期外出打工以积累社会经验、赚取收入,暑假短期务工迎来高峰。而学生暑期工在岗受伤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

打暑期工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赔偿标准是什么?记者就此采访了“天眼问政”专家团成员、贵州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贵州超梦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文捷。

“打暑期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王文捷指出,认定工伤的法定前提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常规暑期工大多为短期参与务工,一般不构成劳动关系,双方大多属于劳务关系,因此暑期工受伤通常无法进行工伤认定,不能走工伤保险理赔途径。

既然无法认定工伤,暑期工在劳务关系务工期间受伤,该如何划分责任、索要赔偿?

“劳务关系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按照雇主与提供劳务者双方各自过错大小划分责任。”王文捷解释,通俗来说,若用工单位未配备安全防护设备、未开展安全培训、未尽现场安全管理义务,则用工方存在过错;如果提供劳务者操作疏忽或者违规作业,则自身存在过错。发生纠纷后,法官会结合双方过错比例,判定各方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

若用工单位存在相应过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王文捷特别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暑期工若在劳动过程中人身权益遭受严重精神损害,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而标准工伤赔偿体系中,不存在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一赔偿项目,这也是劳务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的重要区别之一。”

“如果打暑期工受伤,优先和用工单位协商赔偿,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伤者不需要先走劳动仲裁程序,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王文捷说,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核算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赔偿金额。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岳端

编辑 郭睆秋

二审 肖慧

三审 刘丹

今日热点

热门推荐

联系我们|eastday.com All Right Reserve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