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礼赞 | 周梅:持法以正 护苗以情 未检一线的“守心人”
鲁网7月29日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是简单的办案,而是关乎孩子的未来、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和国家发展的大事业。”这是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正科级干部、二级检察官助理周梅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十余年,她参与办理的百余起案件,除了法律专业知识外,心理咨询的专业训练让她在办案中多了一双“眼睛”,在她看来,未检工作不只是审清事实、适用法律,更是理解每一个具体的孩子。
“不简单起诉,也不简单放过”
周梅是未检检察人员,也是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两个身份,一套逻辑,不简单起诉,也不简单放过。面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她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在梳理案件细节的同时关注被害人的心理创伤。办案的同时全面避免未成年受害者遭受二次伤害。
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心理咨询师的敏锐同样发挥作用。李某故意伤害案,案件为未成年人冲动伤人,事实清楚,按程序诉了判了即可。但周梅调取社会调查报告后发现:家庭监护长期缺失,同伴关系存在不良影响。更关键的是,李某始终认为“被抓是自己倒霉”,而非自己的行为有问题。这个认知偏差,是她在审查中准确捕捉到的关键点。不诉了之,认知偏差校正不了;一诉了之,一个少年可能就此贴上犯罪标签。她联动司法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为李某量身定制为期半年的帮教方案:法治教育、心理行为纠偏、亲子课堂。半年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回归校园,后来考取大学。
这样的个案贯穿了周梅十余年的未检生涯。她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全面落实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精准评估每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环境、心理状态和犯罪动因。十余年来,她参与办理的近二十起案件获评省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卷宗之外的另一套“数据”
办案卷宗之外,周梅还攒了另一套“数据”。
哪些孩子因校园欺凌被移送起诉?低龄化犯罪呈现什么规律?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帮教半年和帮教一年效果差多少?这些数据,单个卷宗里没有现成答案。
“办案是基础,调研才是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长效发展的关键。”周梅说。
所以她一直坚持“保护孩子就得走到孩子身边了解他们”的理念,带着所有的疑问走访中小学、职业学校、乡村、社区的未成年人,以及相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单位和社会公益组织,梳理案件数据、剖析典型案例,把碎片信息连成脉络。
撰写及参与撰写《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点思考》《我国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罪错处置策略研究》等调研文章,多篇获评省级以上优秀调研成果;参与《校园欺凌的实证研究及其法治格局的构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实效化研究》等省级课题研究。2023年,周梅入选山东省未检综合调研类人才库成员。
让法律走进青少年心里
有人问周梅,给中小学生讲法治课,最难的是什么。
她说,不是孩子听不进去,是成年人觉得孩子听不懂。
于是她的课堂上从来没有大段枯燥法条的罗列。围绕校园欺凌、网络诈骗、防性侵等主题,她把真实案例改编成故事,把法律后果变成选择题。孩子们举手抢答的时候,法律已经悄悄进了脑子。
十二年间,她担任辖区多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百余场,覆盖师生、家长2万余人。编写中小学法治校本教材,在《中学时代》杂志撰写“少年与法”案例,编制法律知识宣传册,发放至辖区6万余名中小学生手中。她参与打造的普法短视频《网殇·检爱》获第四届平安中国“三微”大赛最佳微电影,《小明的故事》被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展播。
“法治教育要走到孩子身边,讲到孩子心里,筑牢少年心中的法律防线,才能从源头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周梅说。
用制度推动“治理一片”
案子办完了,问题不一定解决。这是周梅最深的体会。
在办理案件中她发现很多犯罪地点系酒吧、电竞酒店、KTV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她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整改;银行违规给未成年人办卡,她跟进督促;她深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必须“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在工作中多次建议协调多部门联合治理。周梅清楚,治标之后一定要治本。
她立足办案实际,参与起草了《“槐润青苗”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权益保护工作办法》《关于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场所进行治理的工作意见》等多项工作机制,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帮教规范化、被害人多元救助、娱乐场所治理等领域形成制度闭环。
近十年,周梅从个案中发现问题、用制度堵塞漏洞,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从“办理一案”走向“治理一片”。她的工作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十余年如一日的办案、调研、普法、建章立制,构成了一个基层未检检察官的日常。(鲁网记者)
责任编辑:李晓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