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板块定位,北交所明确IPO“创新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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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向保荐机构下发创新性评价专刊,就如何开展拟上市企业创新特征信息披露及论证作出引导。
10月14日,澎湃新闻获悉,北交所下发了最新一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创新性评价专刊(总第11期)》(简称“《审核动态》”),表示发行人申报在北交所发行上市的,建议参照本期审核动态,充分论证说明其是否符合北交所定位,保荐机构应当充分审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审核动态》表示,申报在北交所发行上市的,发行人报告期内应当具备基本的创新投入或产出,充分披露其创新特征,结合客观依据论证是否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及转型升级等创新方式,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业绩增长,提升抗风险能力。
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申报在北交所发行上市的,应当在发行人前述信息披露及论证基础上,结合发行人所属行业及其发展趋势、所在产业链位置、市场空间及市场地位、经营模式、产品功能与技术水平、研发创新活动开展及成果形成情况、核心竞争力等,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北交所定位进行充分核查把关,审慎作出专业判断;发行人属于部分特定行业领域的,保荐机构还应重点关注发行人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领域,是否具有较大市场空间,市场份额是否位于行业前列,是否具有稳健良好的经营业绩、现金流或成长性;发行人的业绩实现及增长主要依靠运营资质、劳动力密集投入、补贴政策等非创新因素驱动,或者主营业务地域集中导致市场空间狭小且缺乏市场拓展能力,或者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呈现持续萎缩趋势且无明显改观的,保荐机构应当审慎推荐其申报在北交所发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