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商品房收购有望提速:给予城市政府更大自主权、收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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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商品房收购有望提速:给予城市政府更大自主权、收购用途...

“稳住楼市”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要求中。作为调节市场供需的有效手段,报告强调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并给予城市政府在收购主体、价格和用途上更大的自主权。这一变化被业内看作是推动库存去化、平稳房价,从而稳固市场预期的关键一步。此外,收购用途的日趋多元化也备受关注,业内专家认为,若能精准对接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的住房需求,将进一步助推存量收储工作的进行。

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 ,给予城市政府更大自主权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对于2025年房地产方面的工作部署,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作为调节楼市供需关系的有效手段,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盘活存量用地和商办用房,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在收购主体、价格和用途方面给予城市政府更大自主权。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在收购主体、价格和用途方面给予城市政府更大自主权”是重大的突破。在其看来,房屋收储提出较早,但由于各地要求由2家国有企业来承担收储,而收储价格偏低,导致收储推进有一定的难点。

从各地发布的政策来看,在收购价格上,多地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按照土地划拨成本加上建安成本,再额外加上5%的利润来计算收购价格。据不完全统计,包括银川市、肇庆市、杭州市、哈尔滨市、南宁市、青岛市、临沂市、新乡市等均提及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收购价格以此为参考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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