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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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实录

三是完善支持创新药发展的谈判和续约规则。价格谈判阶段,多维度综合研判药品价值,以患者临床获益为主要依据确定谈判底价,实现价值购买。纳入医保目录后的续约阶段,优化续约规则,合理控制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降价幅度,稳定新药预期,并允许1类创新药在触发降价机制情况下重新谈判续约。2024年,简易续约药品平均降幅仅为1.2%,其中近80%以原价续约,93%的品种降幅未超过5%。18个增加新适应症并简易续约的品种,仅5个触发降价机制。另外还借鉴国际通用做法,对符合条件的药品实行了谈判后的医保支付标准保密。

总体来看,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通过战略购买、价值购买实现需方牵引,有力促进了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发展。2018-2024年我国1类创新药获批上市数量呈现明显上升趋势,2024年获批数量达48种,是2018年的5倍以上,今年上半年已近40种,井喷效应明显。同时,随着更多的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推动了我国临床用药结构优化升级,群众用药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升,获益显著。中国抗癌协会根据2023年病历数据分析显示,目前我国肿瘤患者五年生存率已从十年前的33.3%提升至2023年底的43.7%,相当于每年多挽救50万患者生命。

在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创新药领域同质化竞争加剧、创新药企业价格期待与医保支付能力尚有落差、多元化支付能力薄弱等问题还未完全破局。如何在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基础上支持创新药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用药需求是医保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共同面临的新挑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需要立足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群众负担水平等客观实际,进一步完善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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