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实录
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我国商业保险市场也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24年我国商业健康险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9773亿元,同比增长8.2%,资金规模已接近当年居民医保筹资总水平。但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超过95%的资金使用率相比,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水平和保障效能上还有比较大的发展空间。为此,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和相关文件均要求完善医保目录调整机制,制定出台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用药保障需求。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是统筹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用药保障需求迈出的第一步。
我们认为,建立商保创新药目录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给商业健康保险留出更多的发展空间;有利于发挥医保在数据、专家、管理、政策等方面的优势,为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公共服务;有利于整合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资金,形成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合力,也为创新药发展提供更充足的经济支撑。同时,我们将做好医保药品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衔接,为商保创新药目录药品提供稳定的出口,更好稳定企业预期,进一步提高药品的可及性。
从制定程序上看,商保创新药目录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制定,我们将充分发挥医保目录调整专家优势、减轻医药企业多头申报的事务性负担,考虑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同步调整,程序基本一致。企业可自主申报纳入医保目录或纳入商保创新药目录,也可同时申报两者。与医保目录调整的不同点在于,商保创新药目录将充分尊重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在方案制定、专家评审、价格协商等各环节保险公司、行业专家等将充分参与的机制。商业健康保险专家对药品是否进入商保创新药目录以及价格协商具有重要决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