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罗博特科并购项目中执业违规,东方证券、国浩所均遭警示
因在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罗博特科”,300757)并购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证券”,600958.SH,03958.HK)及2名项目主办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下称“国浩所”)及3名项目签字律师,均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除了中介机构,因并购重组信披违规,罗博特科以及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元颉昇”),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CEO戴军,公司董事王宏军,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良玉等,也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资料显示,2023年10月31日,深交所受理了罗博特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罗博特科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苏州斐控泰克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斐控泰克”)81.18%股权、ficonTEC Service GmbH(下称“FSG”)和ficonTEC Automation GmbH(下称“FAG”)各6.97%股权。
虽然因信披问题导致上市公司、券商、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方均收到监管函,不过罗博特科的并购项目最终顺利过会。
4月17日召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4次审议会议审议结果显示:罗博特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东方证券及2名项目主办人被书面警示
4月17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程嘉岸、罗红雨的监管函》称,经查明,东方证券作为项目独立财务顾问,程嘉岸、罗红雨作为项目主办人,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