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女子冒充公司总经理诈骗,被骗2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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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女子冒充公司总经理诈骗,被骗247万元

公司要求的赔偿数额,跟她的薪资水平严重不对等,她一年的收入不到5万块钱,公司现在要求她赔偿240多万,相当于她近60年的年薪收入,远远超出了她的承担能力。

同时,法院认为,公司也存在一定过错。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陈海燕:

据我们法庭调查的情况,原告公司确实存在先付款,后补单子的情形。我们认为,原告公司虽然建立了财务制度,但没有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执行。另外,耿某根据总经理助理赵某的邀请,进入到群中,赵某全程在QQ群中,对耿某接受指令,按照指令要求进行付款,并没有提出异议,所以说原告公司在整个案件中,也是存在一定的过错。

南京溧水区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原被告双方的过错程度,及风险分担能力,最终判决小耿承担4万元赔偿责任。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没有上诉,目前,小耿已将4万元赔付到位。

这个案件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尤其在涉及到财务工作时

一定要严格遵循财务制度

提高警惕

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

以防被骗

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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