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
记者 巩奕含 通讯员 刘新东 韩伟
为进一步加强药械化领域监督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东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聚焦药械化领域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坚持重拳出击,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东营区某化妆品店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且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一)
2023年8月,东营市市场监管局对东营区某化妆品店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且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东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东营区某化妆品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经营的某防晒化妆品没有中文标签,执法人员对涉案产品进行了抽检,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结论为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东营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化妆品日常使用率高、市场需求大,经营不合格化妆品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对公众身体健康带来了潜在风险。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对化妆品的日常监管,坚决打击化妆品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净化化妆品市场,确保广大消费者安全用妆。
(二)
东营市某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并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及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且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3年5月,东营区市场监管局对东营市某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并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及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且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没收涉案医疗器械产品和罚款52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