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小区里的“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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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小区里的“肇事逃逸”

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多次讨论,大家仍没达成统一意见。为此,办案组决定借助智慧“外脑”,请教山东省法学会交通法学研究会的专家们。经过咨询,5位交通法学专家均认为,对于道路外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由当事人通过诉讼或调解手段处理。如果当事人报案,公安机关主要是协助勘查事故现场、提出事故的成因分析、组织当事人调解等,而不是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威海市检察院以原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为由,提请山东省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

展开多级联动

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考虑到此前内部存在争议,办案组特意前往山东省检察院汇报该案。山东省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听取意见后,向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临沂市交管部门详细咨询类似案件的处理情况,又亲自到案涉事故地点进行调查,并听取当事人意见。最终,经山东省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后,山东省检察院决定向山东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

“检察机关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我们必须用检察履职将写在法条上的公平正义‘活化’为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平正义。抗诉不是目的,高质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才是目标。”承办检察官表示。

为实现这一目标,办案组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办案始终:省、市、区三级检察院积极联动,合理统筹办案力量,一体化开展工作。经多次与交通管理部门沟通,深度解读法律条文,交通管理部门最终同检察机关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积极参与到该案行政争议的化解工作中。

随后,文登区检察院向案涉交警大队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主动纠正本案中存在的不当处罚行为。收到检察建议后,交警大队积极采纳,决定撤销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

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多次与于女士谈话交心,纾解其负面情绪,同时积极促使当事人双方从对立走向对话。“这么长时间,你们为了我的事来回奔波,我也看出来了,你们是真心为我好,我同意和解。”于女士表示。

最终,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今年9月,于女士向山东省高级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该院经审查后,裁定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准许于女士撤回上诉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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