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主播们深陷埋雷合同的仲裁陷阱:被安排擦边直播,违约将赔偿月收入3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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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主播们深陷埋雷合同的仲裁陷阱:被安排擦边直播,违约将赔偿月收入36倍

此外,上游新闻记者从多名被仲裁的主播处了解到,一些收到仲裁通知的前主播曾试图与公司进行沟通,但公司将仲裁业务交给第三方合作机构后,第三方合作机构很难协助她们与公司进行沟通,甚至明确告之,撤销案件就意味着这起案件得不到代理费用。还有人则被告知,即便调解,也需要签署保密协议,否则会继续追偿。

有律师坦言,除公司存在“恶意”仲裁离职主播牟利外,主播法律意识淡薄也是主要原因。湖南商管律师事务所李炎律师介绍,近两年,接触到的公司起诉主播案件有上千起。仅从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就可以看出,很多18岁到35岁的主播在签署协议时并没有仔细研究条款,法律意识淡薄。

“仅以直播时长为例,根据直播平台的计算方式,6小时的有效直播时长,实际上主播在线时长要达到8小时左右,但是很多新号主播的直播间并没有观众,有时主播就会关掉直播,待人数多了再重新开播。这就意味着直播时长中断,直播如果不持续,那么再次开播就要重新开始计算,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天6小时有效直播时长是很困难的。”李律师称,在他代理的相关案件中,能满足协议要求的主播不足5%,这其中还包括因个人资质较好,能为公司带来收益的主播,公司适当“松绑”的情形。

李律师坦言,在代理的众多案件中,基于合同签订自愿、内容系双方意思表示的原则,仲裁机构基本上都会支持了公司仲裁部分或者全部诉求。而主播一般会从时间、精力、名誉、金钱成本等方面考虑,多数主播也只能认赔。但对于行业来说,这种现象只会导致一些公司专门以仲裁前主播牟利,不利于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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