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填补了全国饲料地方立法的空白,《办法》是目前全国唯一一部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地方性立法,为推动全国饲料产业的法治建设做了积极探索,提供了有益借鉴。
《办法》在许可实施、质量检验、研发创新、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是对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农业农村部配套规章的有益补充,有效增强了法规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保障饲料产品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用重大。
对加强近年来新出现的网络营销等新业态的监管,有效解决产品同质化、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办法》都有专门的条款进行规范,切实增强了政策措施实施的有效性,能够有力促进饲料产业技术创新,减少玉米豆粕使用量,有效维护饲料用粮安全。
《办法》将多年来我省信用分级管理等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政府规章,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增强了管理措施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对于加快饲料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办法》主要特点
该《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办法》共设置了7章39条,包括总则、许可实施、研制与生产、经营与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重点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许可、监管,以及对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如何保障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的质量安全等,作出了明确规范。主要有五个特点。
突出统筹协调发展。将发展饲料产业作为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统筹农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农民增收,在保障饲料用粮和动物产品安全的基础上,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