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鲁网1月17日讯(记者 吴晓慧)1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山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相关情况。据悉,2023年12月28日,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2月31日以省政府令第356号予以公布。
《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
饲料是畜牧养殖的主要投入品,也是动物健康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保障,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饲料产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畜牧业的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健康发展,是打造现代化畜牧强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柱产业。我省是饲料生产、使用大省,现有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2380余家,约占全国的1/7,初步核算2023年饲料产量4714万吨,饲料工业产值2049亿元,均占全国的1/6。自2018年以来,山东饲料企业数量、产量、产值连续6年保持全国第一。其中饲料添加剂产品年产值占到全国的1/5,位居全国第一,氨基酸、维生素等多个品种产量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豆粕、鱼粉、肉粉、玉米加工副产品等饲料原料产量都居全国前列。全省饲料生产企业共有职工25万人,间接带动就业约50万人,每年贡献税收60多亿元,为保就业、稳经济、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随着产业的快速发展,在产业业态和监督管理上也产生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对新发展起来的微生物发酵饲料、混合饲料的加工以及开展网络经营等新业态,还缺少有效监管的制度规范;由于饲料行业进入的门槛较低,带来产品同质化、低水平竞争的问题越来越突显,已经影响到整个饲料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行业中出现的新问题和遇到的难点堵点,我省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在农业农村部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司法厅等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积极推动和组织地方立法工作,为加快饲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办法》的公布实施,凝聚了全省各级饲料管理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的智慧结晶,也是全省饲料行业的一件大事,必将对推动全省饲料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更好实现饲料产业的规范化管理发挥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