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方协同合作 共治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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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协同合作 共治消费环境

本文转自:厦门日报

五方协同合作 共治消费环境

同安区成立“消费环境协同治理中心”,整合专业技术力量,多元化解纠纷

本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雪松 章晓婉 叶林薇

昨日上午,由同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和厦门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和组织合作建立的“同安区消费环境协同治理中心”(以下简称“治理中心”)揭牌成立。“治理中心”将以行政调解、司法裁判两支队伍为主体,借助检验检测、鉴定机构及行业协会专家、律师等多元化专业技术力量,有效整合社会调解资源,构建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一体化、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

据悉,下一步,消费环境协同治理合作各方还将借助治理中心,探索职业索赔共治机制,做大做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消费环境。

有效整合五方调解资源 共创“一站式”解纷机制

近年来,随着大额商品、服务类消费纠纷的日益增多,由此产生的责任不明确、鉴定方式难统一等纠纷调解难题也亟待解决。“一方面,行政机关的行政调解结果不具备强制执行力,无法确保消费纠纷双方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面,法院的诉讼成本高、周期长,又面临着消费纠纷类诉讼大幅增长、职业举报人反复诉讼纠缠等情况。此外,现行机制下,消保组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各司其责,未能形成有效合力。”同安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治理中心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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