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学堂”将越来越多 银发族家门口上课更方便
通讯员 郭明波 傅春榕
本版图/本报记者 林铭鸿
(除署名外)
《厦门经济特区老年教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今天起正式实施,它以立法形式来保障厦门老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最终是为了增强老年人幸福感。
《规定》不仅填补了我市在老年教育工作的法规空白,还是我省首个地方性老年教育法规。此间的评论认为,《规定》的颁布,标志着厦门老年教育发展进入了一个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的新时期。
《规定》在2023年12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定于2024年3月1日正式实施。昨天,市教育局召开新闻通气会。
《规定》中的老年教育,是指为满足老年人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提高素质、增进健康、服务社会等需求开展的学习活动,是终身教育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闻通气会介绍说,《规定》立足厦门实际,总结近几年厦门在老年教育方面的创新亮点,通过立法形式固化提升,同时从解决当前制约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出发,制定了可操作性的措施,“为厦门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教育局说,《规定》以积极的老龄观来应对“银发潮”。
新闻通气会上,市教育局邀请市人大法制委,一起对《规定》进行解读。
新规怎么说?
推动老年教育向社区延伸 普惠是最大亮点
《厦门经济特区老年教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文共23条,对老年教育的定义、基本原则、工作管理、教学网络建设、师资库建设、宣传督导等内容作出规定。新闻通气会从普惠、师资和质量几方面做了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