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面临处罚!金融监管总局拟要求无死角反欺诈,险企如何担责

(1/4)

举报

举报原因:
东方资讯  >    财经 频道  >  正文

违规面临处罚!金融监管总局拟要求无死角反欺诈,险企如何担责

继《反保险欺诈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后,又一升级版反欺诈工作要求将出炉。4月1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除拟定了反欺诈的监管职责和相关行业组织反欺诈职责的分工,《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保险机构反欺诈的职责任务,从组织架构、内部控制、风险识别与处置、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等方面予以规范。

保险业反欺诈工作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提升行业形象以及推动行业创新都具有重要意义。在业内人士看来,因此,保险公司等主体需以《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为契机,高度重视反欺诈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技术手段,确保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险企要建体系、强内控

时隔六年,保险业反欺诈的工作要求迎来“新版本”。

日前,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果《征求意见稿》后续正式落地施行,监管拟将《指引》同时废止。

保险欺诈,从何而来?根据《征求意见稿》,保险欺诈是指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等。

《征求意见稿》从反欺诈监督管理、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在内的多个方面提出全方位要求。

《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保险机构应承担欺诈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欺诈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在打造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体系方面,《征求意见稿》拟定,需要包含的制度建设要素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监事)或履行监事会职责的专业委员会、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欺诈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流程设置等十二项。

热门推荐

联系我们|eastday.com All Right Reserve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