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质生产力需遵循客观经济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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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质生产力需遵循客观经济规律

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演进规律

一是经济社会发展质态变革的实质在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经济社会发展的真正障碍和困难在于结构变革中的一系列矛盾。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的差距不仅体现在经济量的水平上,更重要的是表现在国民经济结构上,这种结构性差异是量的水平差异的根本原因。发展中经济体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主要在于经济结构性失衡和产业结构高度不够,无论是低收入阶段的“贫困陷阱”(马尔萨斯陷阱),还是解决温饱之后的“中等收入陷阱”,本质上都是结构性矛盾作用的结果。而这种经济结构质态落后的直接动因又可以归结为创新力不足所导致的全要素生产率低下。全要素生产率低下带来的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匮乏,不仅使经济增长严重失衡,难以实现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而且被长期定义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低端,进一步降低经济的稳定性并加剧依附性。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必须紧紧围绕创新驱动促使生产要素禀赋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这一核心,紧紧抓住产业变革结构升级这一关键,否则便失去其应有的发展意义和先进性。

二是科技创新驱动的产业革命和产业结构演进总体上具有一定的客观历史逻辑性。在先行实现现代化的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发展史上,所谓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和结构升级在历史上是逐渐递进的,也就是说工业革命和工业化的深入是以农业发展达到相当水平为基础,以农业现代化为条件,而第三产业的发展又是以工业化发展到一定水平为基础的,即所谓“后工业化”特征的体现。在当代进入第四次产业革命时期,产业变革和结构升级仍然要遵循发展的内在逻辑,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尤其是乡村振兴,没有坚实的工业化,尤其是新型工业化,没有强大的实体产业,尤其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智能化、数字化经济的发展基础和应用场景,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应当避免产生“虚高度”。作为发展中国家要发挥“后发优势”,不是一味“跟跑”,而是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历史经验及教训,特别是吸收科技创新成果,降低发展成本,实现重要领域的突破甚至“领跑”,但一定要建立在牢固的发展基础之上,不能超越经济社会的可能和需要。主观地提升产业结构高度,唯心臆想的政策提升,只能加剧形成经济泡沫、创新泡沫,从而加大发展成本和风险,最终结果还是要被经济发展客观历史强行纠正过来,但由此国民经济发展将会付出高昂的代价,错失真正的历史机遇,使现代化的目标实现进程严重迟滞,甚至中断。历史上我国“大跃进”大炼钢铁强行提升工业化就是严重的教训,现阶段存在的脱实向虚的结构性矛盾更需纠正。当代许多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形成巨大的发展泡沫,重要原因也在于脱离实际脱离效率提升的根本,盲目推动产业变革和结构升级。事实上,在现阶段,结构演进重点在于协调好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方面的关系,处理好传统动能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未来产业培育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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