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西安召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 将针对两个方案听证
对2024年秋季及以后新入园幼儿,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免收保教费。
规范公办园收费行为。公办园保教费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书本费、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等其他费用。
切实保障财政投入稳步增长。市、区县(开发区)财政、教育部门应确保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入全额拨付幼儿园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质量;保教费调整节余的财政资金,要加大公办园建设,增加公办学位供给,确保逐年提高学前教育投入和整体支持水平,保障公办园健康发展。
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截止6月22日
据悉,《西安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同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方案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邮寄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品价格处,邮编:710007。
电子邮箱:xiansffj@163.com(请在标题栏注明“反馈意见”)。
传真:8678888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6月22日。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毛蜜娜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