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买房最高获11万元补贴,已挂牌出售、出租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自贡市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原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因城施策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大力支持购房消费
(一)大力推行“房票”安置。统筹建立市本级“房源超市”,支持在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及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中,通过发放“房票”在“房源超市”中选购新建商品房实现自行安置。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将保障性住房扩大到整个住房困难群体。按照“以需定购”“职住平衡”原则,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三)放宽购房信贷政策。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住房情况,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凡是已挂牌出售、出租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统一首套和二套房最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为15%。取消省内异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工作地、户籍地限制。在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实行“既提取首付又提取还贷”政策;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延长父母子女互提住房公积金政策、新就业大学生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