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部分商业保险已尝试拓宽理赔范围,同时在多领域展开合作
三、关于完善商业健康保险的监管指导
您提出“相关部门应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加强对商业健康保险在社区医疗机构中的监管,防范不良商业行为、信息不透明、理赔困难等问题,并避免对社区医疗机构发展形成制约,保证商业健康保险在社区医疗体系发挥良好作用”的建议,从风险防范的角度,对商业健康保险合规经营提出了要求,我局认为意见十分中肯。
金融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商业健康保险的规范发展,原银保监会下发《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对健康保险分类、经营管理、产品管理、销售管理、健康管理服务与合作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不断完善监管法规建设,努力促进健康保险的发展,规范健康保险的经营行为,保护健康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近年来,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医疗技术和服务不断改进。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相关部门持续支持鼓励健康保险发展,鼓励商业保险公司与社区医疗机构开展更为广泛的合作,丰富健康险及健康管理产品市场供给,契合社会公众个性化保障需求,更好地服务国家医改工作和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
感谢您对我局监管工作的支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2023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