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抽检结果 4批次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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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布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抽检结果 4批次产品不合格

南海网3月24日消息(记者 蒙健)3月24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流通领域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吸收碰撞能量,佩戴装置强度等。

据介绍,此次监督抽查依据GB 811-2022等标准要求,对规格、保护区、质量、视野、固定装置稳定性、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标志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涉及有4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吸收碰撞能量,佩戴装置强度,标志、标识。本次抽查了15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为26.67%。

不合格产品包括:

海口秀英顺一和电动车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摩托车乘员头盔(生产企业:山东金钟罩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标签标注);规格型号:JZZ001;生产日期/批号(标称):2024.7.1),不合格项目为标志、标识。据了解,标志、标识不合格易导致消费者难以正确了解头盔产品信息。

海口龙华四丰电动车维修店销售的摩托车乘员头盔(生产企业:温州市大卫摩配有限公司(标签标注);规格型号:D319T;生产日期/批号(标称):2023.12)不合格项目为吸收碰撞能量,标志、标识。吸收碰撞能量不合格易导致头盔在发生碰撞时碎片脱落对佩戴者造成伤害。

万宁万城君达电动车车行销售的摩托车乘员头盔(生产企业:浙江豪杰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标签标注);规格型号:HJ-227(中);生产日期/批号(标称):2024.2.25),不合格项目为佩戴装置强度,标志、标识。记者了解到,佩戴装置强度不合格易导致头盔在发生碰撞时发生偏移甚至滑脱,无法起到保护作用。

屯昌屯城祖有电动车店销售的摩托车乘员头盔(生产企业:藤县乐恒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标签标注);规格型号:大339;生产日期/批号(标称):2024.5.15),不合格项目为佩戴装置强度。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被检主体及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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