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七旬男子猥亵儿童一审获刑2年6个月,受害幼女仅智力二级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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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七旬男子猥亵儿童一审获刑2年6个月,受害幼女仅智力二级残疾

近期,陕西省神木市一名75岁男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据悉,受害女童案发时年仅12岁,属智力二级残疾。

被害人家属告诉笔者,2025年3月25日,神木市法院的法官向他送达了案涉一审刑事判决书,并称被告人已提起上诉。被害人家属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较轻,拟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

案涉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名为崔秋郎,1950年生人,案发前为中共党员。2024年3月22日,他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神木警方带走调查,次日被刑事拘留。

崔秋郎被指猥亵的对象是其邻居家一位存在智力障碍的女童李萱。据被害人家属介绍,李萱幼时因意外致脑部受伤,智力仅为二级残疾,案发前休学在家。公开信息显示,智力残疾分为四级,一级最重。智力二级残疾者,“生活能力即使经过训练也很难达到自理,仍需他人照料,运动、语言发育差。”

案发当日,李萱的举止即现异样。判决书显示,李萱奶奶向警方回忆,2024年3月19日中午,李萱哭着说被崔秋郎抱回家摸胸,还亲了一口;当日晚上,李萱突然要往下脱内裤,并说肚子疼;次日中午,李萱奶奶发现,孙女“阴道旁边有淡淡的血水,上面的皮肤有点红。”随后,李萱家人选择报警。

警方调取监控视频后发现,3月19日12时59分至13时07分,崔秋郎将李萱拉进他的房间。据李萱向警方陈述,崔秋郎将她放在床上,“手伸进上衣摸她奶奶(胸部),亲她的嘴,亲她的奶奶,用手抠她尿尿的地方。”对此,崔秋郎在讯问笔录中表示,他经常亲小孩,“当时摸被害人肚皮的时候顺手摸了她尿尿的地方。”

案涉鉴定意见显示,被害人白色内裤裤腰带附着细胞组织、崔秋郎内裤裆部附着细胞组织与崔秋郎血样在检出的DYS19等38个Y染色体基因座基因型相同,不排除二者来源于同一父系。

神木市检察院据此指控称,2024年3月19日12时许,崔秋郎将其邻居孙女拉回其隔壁房间,且在其家中待了约8分钟左右后离开。期间,崔秋郎对被害人以亲吻嘴、用手抚摸其胸部、用手抠其阴道部位等方式进行猥亵。

而被害人李萱出生于2012年4月,案发时未满12周岁。公诉机关认为,崔秋郎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猥亵,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崔秋郎及其辩护律师均做无罪辩护。判决书显示,崔秋郎辩称,其未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他只是害怕被害人乱翻他的东西拉过小孩。”崔秋郎辩护人认为,被害人智力属于极重度障碍,其询问笔录不能客观真实全面反映案件事实,笔录中表达崔秋郎实施了性行为,而被害人外阴、阴道、胸部拭子DNA检测中并没有崔秋郎的DNA,该笔录不具有真实性,“公诉机关指控崔秋郎犯猥亵儿童罪明显证据不足。”

2025年3月3日,神木市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书,认定崔秋郎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遂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对于辩方提出的质疑,一审法院在判决书回应称,在案法医学活体检验及妇科检查可证实被害人处女膜4点、11点处有裂痕,可判断出被害人受到性侵;被害人的心理评估报告可确认,被害人虽属智障儿童,但其能够描述出非亲历不可知细节,符合其认知,并对侵犯自己的人以及侵犯方式能基本辨别······

3月26日,笔者多次致电崔秋郎猥亵儿童案的承办法官及检察官,均未果。

案发至今已逾一年,李萱的心理创伤仍未愈。被害人家属向笔者表示,李萱的精神状况在接受心理辅导后不见好转,如今只要见到陌生男子,她就会躲回房间,“谁也叫不出来。”

注:被害人李萱为化名,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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