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医疗险新旧保单衔接期理赔遭“卡壳”:是执行条款,还是刻意制造门槛 ?
吴女士对此难以理解。她指出,保险条款并未限定 “住院前7天门诊费用必须由当时的保单承担”,只规定只要该次住院属于保险责任,住院前7天门诊费用就可赔付。为何保险公司要将同一保险责任中的医疗费用,强行割裂到两个年度?
带着吴女士的疑问,记者走访了业内多家公司,发现不同保险公司理赔规则差异较大。
一家健康险公司人士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住院前7天的门诊费用,只要是在住院前7天内即符合规则,可以正常赔付;亦有健康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负责人表示,根据公司的规定和有利于客户的原则,这类保单的门诊费用是可以回赔的,但具体要看保险公司的条款和理赔规则。
一位财险人士称,按照公司理赔规则,看病住院期间碰上新旧保单切换,只要门诊就诊原因和住院原因一致,且门诊时间在住院前7天内,就符合“理赔范围包含住院及住院前7天门急诊” 的条款,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应在新保单内一同赔付。
而一家大型寿险公司人士则透露,公司实操是按入院日期记录客户事故日期,根据事故日期所在的保单年度进行处理,门诊随这次住院一起审核。
不过,也有保险公司核保人员认为,保险公司对吴女士的理赔处理并无问题。某大型保险经纪公司理赔平台人士称,门诊就医时间在上一个保单年度,且属于住院前7天内的费用,对于百万医疗险,则根据费用产生的就医时间,在对应的保单期间内计算,因此会分开计算。由于门诊不在新保单期间内,保险公司可能将门诊赔付放到旧保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