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大家到底在争论什么?
2025年4月16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被告人席某某因强奸罪获刑三年,婚约财产纠纷诉求亦被驳回。
这起从2023年发酵至今的案件,不仅撕开了传统婚俗与现代法治的碰撞,更让“性同意权”“彩礼纠纷”“舆论与司法”等议题成为全民辩论场。
席某某及其家属始终坚称无罪,其主张主要集中在五点。
第一是“实质性关系不存在”的生理质疑。
男方家属反复强调,司法鉴定显示女方处女膜完整,阴道擦拭物未检出精斑,仅床单上有混合DNA,认为这不足以证明强奸既遂。
席某某母亲郑女士甚至在二审庭上抛出“下体接触但未插入”的说法,试图将案件定性为“未遂”。
第二是“事后反抗≠事中强迫”的逻辑切割。
男方承认案发后存在拖拽、抢夺手机等行为,但解释为“女方情绪失控纵火,不得已控制现场”。
他们认为监控显示的拖拽发生在性行为之后,不能反推事中违背意愿。
第三是“录音被诱导”的戏剧化指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