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台接活的销售员,受伤后陷入“找东家”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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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台接活的销售员,受伤后陷入“找东家”难题

对此,第五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陆敬波表示,胡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从信息公司领取劳动报酬、接受该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因此无法认定胡某与信息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留存用工证据维护合法权益

互联网平台及数字技术要素的加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劳动管理方式,但改变不了劳动管理的性质。一些劳动者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举证能力薄弱,加之劳动者实际工作地、平台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可能存在分离,给维权带来困难。

对此,刘彦君表示,劳动者应当增强法律维权意识,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标准、工作时间及劳动保护条款。若平台或合作方以“灵活用工”为由规避劳动关系,劳动者需注意保留工作记录、考勤凭证、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存在实际用工管理关系。

“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或者劳动纠纷,劳动者应及时保存现场照片、视频及医疗诊断证明,通过公证处对平台账号数据、派单记录等电子证据进行保全,同时收集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工作指令记录(如微信群通知)等证明劳动管理关系的证据。”刘彦君说,“若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工伤认定,对于跨区域平台用工,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本报记者 张嫱 《工人日报》(2025年05月29日 06版)【编辑:胡寒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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