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修订期货公司分类评价:明确扣分标准,优化加分标准
证监会就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6月13日,证监会表示,为有效实施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引导期货公司合规经营、专注主业、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对《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进行修订,形成了《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四十四条,重点针对近年来期货市场形势和期货行业状况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明确了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的扣分标准,优化了加分标准,简化了评价流程。
2009年,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建立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制度,并历经2011年、2019年、2022年三次修订。近年来,随着市场形势和行业状况的发展变化,分类监管制度在评价期货公司合规风控状况、反映期货公司经营发展质量、引导期货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的不足逐渐显现。此次进行系统修订,是为了更好发挥分类评价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优化加分标准
证监会指出,《规定》应力求精准、有效引导期货公司提升自身竞争力和服务实体经济。根据期货公司的业务类型重塑市场竞争力评价指标,优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评价指标,整合专项评价指标,全面反映期货公司综合实力、服务实体企业风险管理和长期资金入市情况,引导期货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期货行业服务能力和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一是优化完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