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发布《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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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发布《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

大众网记者 滕立军 冯善鹏 临沂报道

7月15日,临沂市召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新闻发布会,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鑫,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刘兆燕,市林业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张庆明向大家介绍《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相关情况。

王鑫作发布背景介绍,及发布的主要四项内容。日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

发布背景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2022年8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2023年1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初步建立了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制度框架。

临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将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作为“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这一全市重大改革事项的重要内容。我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317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国土空间面积的7.66%,主要分布在沂沭河上游的沂山和蒙山等重要生态地区。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后,进一步加强监管,实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目标,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课题。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启动文件起草工作,多次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6月30日,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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