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擅自更换门禁并增设欠费播报功能 小区门禁成了“催费喇叭”?
“物业这是置业主生命安全于不顾!”张女士说,业主们对于物业公司收取每平方米2元的物业费也多有不满,服务与收费完全不对等。
门禁播报欠费信息的事,也有业主向12345举报、投诉。今年8月,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就此事出具了整改通知,要求物管公司服务好业主,同时可私下电话或微信催费。
有业主认为,如果业主欠费,物业可以通过合法手段去催收,或者通过提升自己的服务让业主满意,从而愿意去支付这笔费用,“而不是说通过这些强迫的手段,让业主来屈服”。
针对业主不满门禁处播报欠费信息一事,记者致电丽源物业得到回复:“只是播放了欠费的提醒,我们并没有透露房号、业主个人信息等。”对方表示,他们会继续沿用门禁系统播报这种方法提醒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已经有部分业主来缴纳了物业费,还有部分业主未缴。
律师解读
播报追缴,方式欠妥
广东伟伦(广州)律师事务所罗漪铭律师表示,这种在门禁播报催缴物业费的方式是欠妥的。
“物业服务是物业管理方提供服务、业主支付费用的双务合同,现实中可能存在业主因物业服务未达标而暂缓缴费的情况。这种在公共场合的催缴行为,相当于把合同履行的争议事项变成单方催债行为,而且在公共场合对号入座式的催缴方式可能涉嫌名誉侵权。”
罗漪铭律师提出,如果针对具体的业主催缴具体金额,即使不公开姓名亦属于针对特定对象,很容易让同一小区的邻居对号入座;在公共场合播报欠债人的身份,实质是一种负面评价,若内容未经充分核实,可能涉嫌名誉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