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复活”逝者 伪造名人声音用于视频带货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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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复活”逝者 伪造名人声音用于视频带货是否违法?

同时,平台应加强对AI生成内容的审核,尤其是涉及历史人物或逝者的内容,确保其符合伦理规范和法律法规,在追求效率与效益的同时,必须引导公众在娱乐狂欢中保持理性,守护创作生态的纯净与健康。唯有以学术研究为根基,使技术扎根于核心内容,技术才能避免沦为昙花一现的娱乐工具,真正成为文化传承的桥梁。

站在数字文明的门槛上回望,文化传承从来不是简单的复制粘贴。未来,如何在保持文化本真的前提下创新表达方式,如何平衡娱乐性与教育性,将是关键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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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能创造新的数字生命

但不能损害生命的基本尊严

从法律角度看,用AI“复活”专家名人等进行企业品牌宣传,其内容真实与否,需接受我国广告法的严肃审视。

我国民法典更明确规定,自然人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仍受保护,其近亲属有权依法维权。也就是说,逝者并非“无主之物”,其形象权与名誉权的延续性在法律上是存在的。

然而,AI生成带来的新问题是,这种“再造”的形象究竟属于谁?若企业持有“张天福”品牌商标,是否就等于可以复制张天福本人的音容笑貌?若家属间存在授权分歧,该听谁的?若AI形象在网络传播,平台是否有及时标注甚至删除的义务?

回答这些问题看似不难,但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尚未明确规定。如《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虽然要求标识AI生成内容,但对“复现逝者形象”的使用场景也无专门条款。

这意味着,一旦AI工具被用于“数字复活”,监管往往只能事后介入,而无法事前预防。“AI复活逝者”不是个例,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实。因涉及专家名人逝者尊严,此次复活事件成了争议话题。但如果是普通大众呢?如果是与逝者高仿的数字人呢?这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实际也是全球范围内都须共同面对的AI伦理治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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