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10多年的房子被查封起争议 汕头中院回应:尚未结案,将全面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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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了10多年的房子被查封起争议 汕头中院回应:尚未结案,将全面核实情况

“发现搞错了后,我立即就给法院发函了。”方某告诉记者,2021年9月,他就以物业公司的名义给金平区法院发函指出对方是错误查封,304实际房主为袁青,而不是许某,应予以更正,但未得到回应。后来又相继出具了多份证明,但同样未起作用,令人遗憾。

1月29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辗转联系到了许某,她承认其所拥有的房产为该小区204号房,且已于2020年被当地法院拍卖,304房为袁青夫妇所有。

法院最新回应

1月29日,大皖新闻记者来到了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一名石姓法官介绍,此案中,被执行人许某夫妇欠申请执行人卢某数百万元,卢某提供的《买卖契约》显示,涉事单元楼204、304房均为许某所有。查封时,他们曾到304房敲门,但无人应答。于是又前往物业处核实情况,物业负责人也说卢某提供的《买卖契约》无误。

石法官进一步介绍,在准备拍卖时,袁青提出异议,经过审查,法院予以支持,中止执行。卢某对此不服,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时,法院驳回了卢某的诉讼请求。但在二审时,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准许执行。

金平区人民法院

石法官告诉记者,一方面这是生效判决,另一方面,卢某也一直在要求加紧执行,所以该院只能执行。目前,204房已被当地法院拍卖,304房仍处于被查封状态,已在评估中,拍卖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此处确实是袁青夫妇的唯一住房,到时候可以为其预留5至8年的租金。

石法官表示,此案中,袁青一方有几处“硬伤”,例如房子是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虽然缴费单据没问题,但截至二审判决时仍未还清尾款;诉讼过程中提供的《买卖契约》与此前卢某提供的《买卖契约》不一致,有涂改痕迹,是将许的名字划掉,写上袁青之名等。

“对于这个事情,我们也很重视。”石法官说,因为此案,他多次前往惠来、深圳等地了解情况。也曾考虑到卢某、许某夫妇和袁青均是亲戚关系,想进行调解,但无果。还曾与中院沟通,但未能改变结果。如果袁青对二审结果不服,可以向广东省高院申请再审。

1月30日,大皖新闻记者又来到了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表明来意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此案尚未完全结案,仍在办理中,因涉及到两级法院,将全面核实情况。

大皖新闻记者 韩喻 孙召军 摄影报道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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